母马、驴以及感性的小说写作

陈克海

要说的不是他们,而是从他们手中滑离的一些文字,比如李师江的《畜生级男人》、《去北京搞》、《逍遥游》,冯唐的《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万物生长》,盛可以的《北妹》、《水乳》,李修文的《滴泪痣》、《捆绑上天堂》,庄小渔的《像杂草一样疯长》,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当然还有更多,芜杂的文字铺天盖地,所列举的不过是一部分,为的是给这个论题找到一点可供撑持的对象。

  先进入正题。对于母马、驴之类的动物,我总是满怀敬意的,它们为人所用,但这里不是作历史总结,探讨它们的功用和贡献。对,是戏谑,或者说是反讽,也可以讲撩拨。这两种动物已经作为一个象征成为时下许多小说写作者追寻的效果。出发点不错,给人快感,顺便还可以意淫一把。这仿佛是胡乱戴帽子的搞法,但看这些文字的大致印象确实是如此。要申明的是,鄙人并非什么道学家,相反却是性情中人,也喜欢看这样的文字,有快感,好读,酣畅淋漓,与做爱相比,各有各的妙处。但喜欢是一回事,看过来再挑它们的刺又是另外一回事,也许还是拍马屁,具体得怎么看,得视被拍对象的感受而待定。就像快餐和大餐,我是喜欢吃快餐的,简单具直奔主题,然而大餐也有妙处,它讲究氛围,也许吃饭并不是主要的,人情的附加才是更主要的。可小说写作,或者说小说虚构只是雷同于此,它的别样特质可意会,也就是说只有在具体的文本诞生之后,才可以说,看这就是“另一个”。学院式的解析类同于路边杀狗的屠夫,更别提庖丁。多少年都讲主题、意义、结构,可最终只见不痛不痒的附会和假想,真正见出曼妙的东西少之又少。就是说,现在的许多评论更像是又臭又长的马屁,毫主义,即使有,也是拾些这名人那名人的牙惠,也许他从来就没有搞明白过他引用的那些文字真正的用义。他的目的是坐实,但更多的是不伦不类。又在自言自语,妄自揣测了。扯远了,我是讲我的观点。强烈的刺激性,这是从上述文字中得出的一个印象。

  将心比心,这些文字是很得人心的,从它们的反响当中可以想见。而小说本身并没有所谓正确的写法,即使正统与庸俗,——当年的武侠与今日的金庸,怕不仅仅只是学术自由社会风气正常就能解释得了的。西班牙有一个写散文的,叫阿索林,他说,如果散文缺乏趣味的调料、没有快活的企图、讽刺、傲慢和幽默,那就一钱不值。此话虽不无偏激,但就大当数的读者而言,他所找寻的不就是一种阅读的愉悦么?他们还有别的工作,阅读的效用于他们而言,当然和看电视电影差不多。这就涉及到一个为谁写的问题。如果是为作品畅销,当然可以迎合他们,这并没有什么不对,互利,互通有无,天经地义。问题是,能不能找到一种更和谐的处所,将纯正与快活溶混在一起。这无疑是极具野心的想法,但这每一个写作者而言,尤其是小说写作者都满了梦想。

  曾在无数的地方看到人们宣讲道德伦理,无可厚非,人起码的廉耻还是要有的,可在小说写作中限制得太死,无异于宗教裁判所。但小说写作是否就是可以放纵欲望呢?享利·米勒写了一辈子性爱,但并不见得很黄,很下流,相反,因为他把性置于通畅的境遇中,并以之拷问人性,结果自然提升了高度,就像冯唐讲的,随手翻来,如同哲学的思辨。把性爱写成思辨,性爱之味早已淡出,剩下的只是对自我的反省了。不说这个。同样的写性,再来看如李师江之辈的小说,说实话,从他们的小说中能读到一种对生活的真实和诚恳态度,读来也有味道,较之于说教般的历史、革命、批判现实之流,这些文字是坦诚的,但从那情绪化的语言背后,看到的不是对人自我的灵魂的反省,而是消极的放纵欲望。这样说,又有些以偏概全,甚而是不负责任,其实所有的归结起来不过是说,他们只是发泄了快感,一任自己的情绪飞扬跋扈,缺乏一种灵性的关照,比方说对爱的真诚,对美的向往,对善的营造。换句话说,就是他们的许多文字真实也许做到了,但并不是很令人舒服。

  可能是自己过于敏感,一方面想获得快感,同时又想超度自身。仔细想想,这并非两难,只要前者满足了,再沉潜下来,后者不是也能心平气和地去做么!就像做爱,二者如出一辙,两个目的,绝妙的是两者的完美整合。这对于小说写作而言不是困难,困难的是作为写作者如何把握好一个度,不至于让情欲泛滥成灾,且能颐养心性。

  记得略萨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中说过,小说家的真实性或者真诚态度就在于接纳来自内心的魔鬼,按照自己的实力为魔鬼服务。想起陶渊明的一句诗,欲辨已忘言。对于嘴拙的我而言,如何把文字表述得更清白是一个弥补,问题是常言不由衷,东拉西扯。其实他讲这番话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真正的小说家是那种十分温顺地服从生活下达命令的人,他根据主题的选择而写作,回避那些不是从内心源于自己的体验而是带有必要性来到意识中的力量。照常规的理解,就是说要尊重生活,而非践踏,甚至是蹂躏。可读这些人的这些文字,感官刺激很强烈,尤其是对女性缺乏起码的尊重。不是鼓吹女权。我想即使是虚构,也不一定要讲求什么规范,但写出的文字至少要合理,这“理”是尊重人性,尊重人情,而非侮辱甚或是伤害。

  是不是在涉及到性之类的东西我就如惊弓之鸟闻虎色变了呢?对于自己在这方面的接受能力,或者说是心理承受能力还是蛮有信心的,因为自己在炮制一些小东西时也有意无意地涉足这块土地。性,是个好东西啊,问题是能不能以平常的心态而对待。利用“性”说点正经事儿,顾左右而言他也并非雷区,关键是不是向好的方向看齐。在许多评介这拨人的小说时,大多都用到了“性感”这个词。性感是形容人的,能把小说拖到这块案板上,也可以说是文如人了,只是总觉得有些别扭。想想,拿什么东西说事儿不好,非得要把那美好的性爱来当作佐料。我并非一个有洁癖的人,还可以说是烂人一个,但是最起码的底限还是有的,那就是有些是该说的,有些是不该说的,口若悬河,且口无遮拦地把自己对性的那点声色极力渲染怎么看都像是意淫,是自恋。人的诚实是怎样的呢?许多时候,形容词就像道听途说的流言一样不可牢靠。在小说当中,只有一个比对,同样是描写性爱,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就让人感到舒服,劳伦斯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会感到撼动,即使琐碎如享利·米勒,其书也会让人感到背后另有风光无限。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我对这些人的这些书有意见呢?曾在批驳李建军的批评文字时,说到在一个价值混乱的时代,文学担当不了救人的责任和义务。后来和鲁顺民先生说起时,他说李氏的标准还是19世纪俄罗斯的批判现实主义标准。批判现实。文学当然要指涉现实。我是说,虚构如小说,它要做的首先不是理论的架构,而是要好读。就像本文伊始提到的那些书,好读,确也是。但仅仅做到这些就够了么?好读,性感,也许是我的粗鄙,一看到性感,就会想到母马,驴,也许这两种动物在生理上的骚性才让我浮想联翩。作这样的联想并非无端的,看一看一个中手指的家伙写的一篇关于李师江的评论《人若不贱,还未成人》(参看附件),他是说必须写出人的贱性。在一个人性(美好温暖善良之类)几近溟灭的社会和时代里还在鼓吹并且身体力行地去践行,总觉得不好。可以去做,但不能去提倡,什么事儿一旦形成潮流,就落于俗套了。

  不可否认,这些文字里有对生活的真实确认,然而更多地因为一味的发泄,只图嘴巴的快感,结果就显得物是人非了。我曾在一整天的时间里浏览过李师江的文字,也曾花过一天的时间看冯唐的文字,还曾买过盛可以的《北妹》,总体的印象是他们的文字相较于革命和主题先行的所谓文学是让人非常快乐的,能做到一点多么不易。问题是他们并没有收敛这种情绪,欲望一旦放纵,就成了消极的自慰了。如果再多点别的东西就好了,只是那样一来,也许他们的本来面目就和时下的太多的“现实主义”混同了,面目全非。非驴非马的东西。这样想来,只要阅读者自己有个准确的把握就好,不要被那些鼓吹的文字蒙蔽了眼睛。用顾城的诗来结束这篇言不由衷的文字吧: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2005年11月7日于太原南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