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一辈子一个冯唐

百晓妹

一辈子一个冯唐

  文/百晓妹

     冯唐是个人精。

   见过冯唐两次。一次是在北京,阜成门附近某自助茶楼,同坐的还有胡赳赳和萧三郎。这件事后来被他写进了《北漂文青胡赳赳的文字江山》一文,我读到的时候一愣,心想,这家伙记性倒好。

   其实是我大惊小怪了,记性不好的人,写不出《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那些少年往事,散落在时间深处,被冯唐用一枝生花妙笔打捞出来,在阳光下一晒,依然倾国倾城。我相信那些事情全部是真的,朱裳是真的,秋水是真的,小男生秋水对小女生朱裳的刻骨相思更是真的。有短信为证:看完这本书的那个深夜,凌晨三点,我给冯唐发短消息,说,将小说翻至最后一页,内心空空荡荡,惆怅万分。后来想起来,这种情形,通常被叫做入戏太深,走不出来。

   有那么一刻,我很想对冯唐说,请他将这本书的故事继续写下去,少年秋水总是纠缠着少女朱裳,两个人都不要长大,就这么一天天耳鬓厮磨,朝夕相处,永远活在十七八岁。“我和朱裳第一次见面,就下定决心,要想尽办法一辈子和她耗在一起。十七八岁的少年没有时间概念,一辈子的意思往往是永远”,我也希望这本小说没完没了地写下去,自己可以与它一辈子耗在一起——写这个愿望的时候我又想起小说最后一章的最后一句,“我在朱裳关门的一瞬间,瞥见她身后,阳台上,她白底粉花的内裤随风飘摇”,依然失魂落魄。

   这种失魂落魄,有点像以前读王小波,王同学的“时代三部曲”买回来后看了前两部,第三部《青铜时代》一直不舍得去看,因为看完就没有了。《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我一样读得很慢,每天临睡前翻个十几页,心中时常惦记着那几个人:朱裳,秋水,老流氓孔建国,还有秋水的几个同学,猜想他们接下来会怎么样。等到第二天夜里再翻完十几页,发现自己的一切想像都被作者颠覆、超越,用更惊心动魄的情节代替,就觉得很开心。当作者的智慧高于读者,阅读的乐趣就能获得最大值,这是一种幸福。

   我还是没有说这部小说好在哪里。因为我说不出来。语言毫无意义。形容词更是乏味的。只有一种情绪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我告诉冯唐,这是他最好的小说,比《万物生长》好,甚至也可能比《北京,北京》好。这话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但在我却绝非戏言。一部伟大的作品应该是什么样的?有没有评分标准,12345,要不要分析遣词用句段落大意中心思想?还是说,你觉得它牛逼,它就牛逼,你喜欢它,就是全部的理由。

   第二次见到冯唐,是在杭州,南山路某馆子,他与一干文学男女青年推杯换盏,亲切交谈。其中一个他的粉丝,女,肿着双眼告诉我们,前一天夜里她挑灯夜战,熬了一个通宵,终于将这本书看完,然后唏嘘不已。

   狂热啊,与我正好是两个极端。很可能,一口气读完和一口气舍不得读完都是赞美的方式,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和对美好事物所持的态度。这话我没说给冯唐听,但是他应该懂。

   那次饭局,我向冯唐检讨了一个错误:不该认为他的散文写得比小说好。这个江湖传言的始作俑者似乎是黄老邪,后经胡赳赳恶意渲染,终于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我一度也是这个传言的鼓吹者之一,但终于,冯唐用一个死缠烂打的十八岁故事纠正了我的偏见,结局完美得就像那句名言: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

   我看到,才子冯唐笑得很矜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