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文坛外高手

毛小懋

借了一本冯唐的《万物生长》。借书过程是个意外,架子对面有一个明眸皓齿的姑娘,停留观看需要掩饰一下,我随手取下这本书。一读,颇有王小波之味,读得心旷神怡,马上借走。随后查冯唐资料,协和医学院博士、Emory大学MBA、HK上市公司咨询。感慨不已,这又是一文坛外高手。 声明,我是先构思好了从冯唐出发写一组文坛外高手,然后才来网上查资料的,结果发现李敬泽早就说过,冯唐是“70代文学第一人,文坛外高手横空出世”。相当郁闷。之余也有一点小得意,果然英雄所见略同。接着发现白烨那边也说这帮文坛外高手“的写作跟专业作家不同,有规范外的风格。如姜戎在写什么上不规范,冯唐在怎么写上不规范。海岩的写作偏大众或偏通俗,他编故事的能力极强。技术上他们不如职业作家圆熟,但他们的作品带着锐气和新鲜。他们不为评奖或职称写作,很大程度上,他们是因为真正喜爱文学才坚持写作,而且是真有感受、不吐不快地写,一般带有明显的个性特点。他们互相之间没有可比性。从某种意义上,他们的写作有两种趋向,一是通俗大众的读物,一是局限圈子里的读物。”看到这里我已经绝望,白烨果然该骂,老抢话。这两个人赶在我前头把话全说了,那我还写什么。 不过毕竟心有不甘。我构思里的文坛外高手群落包括王小波、冯唐、韩寒、痞子蔡、蓬舟、Xing,我搜百度时发现在网上被冠以“外高手”的主要是王小波和冯唐,有些人也顺便算上刚刚抡了文坛内元老们的韩寒,甚至有人还扯上海岩、陈凯歌和陈丹青。痞子蔡、蓬舟和Xing总算没人提到。好吧,那我这篇东西还有写下去的必要。 本来想查一下王小波“文坛外高手”的名号是谁封的,没查到,倒查到冯唐的“外高手”帽子是李敬泽给戴的。如今网上“文坛外高手”屁股后面跟着的相当一部分已经是冯唐了,李氏一语九鼎重,帮冯唐掰去了王小波的半壁江山。不太清楚“文坛外高手”的始作俑者最初设计的是什么定义,按我的理解这类似于白烨所谓的票友写作。他们没有进入文坛,换句话说他们对文坛甚至带有不屑,不屑与那些迂腐刻板的号称正牌的写作者为伍。他们是文学爱好者,他们的写作是真正听从内心召唤的,(冯唐书中前十页用过两次的一个说法)可以说这种写作才真正是从文学的初衷开始的,不像那些专业作家们写作像是机器作业。咳咳,这几句话怎么有股白烨的味儿,打住打住。 放下王小波和冯唐,说说蓬舟、Xing。把他们两位拉进这个阵营可能比较勉强,我也只是读过他们每人一篇小说。蓬舟《原发性爱情细胞再生障碍及继发性爱觉神经麻痹综合症》,Xing《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原发性爱情细胞再生障碍及继发性爱觉神经麻痹综合症》原载格非、戴锦华选编的北大清华学生作品集,为清华卷头条。《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来自南大小百合论坛,Xing是当年小百合创始人之一。他们的名气当然远不及痞子蔡、李寻欢们,而且他们作品稀少,近年更是绝迹于网上。但他们的文字实在精彩绝伦,不能被大家所遗忘。我在文后摘录几段他们的文字,以飨读者。随手截取的,肯定不是最精彩的,精彩的大家可以去看全文,各大论坛都有转载。 王小波、冯唐、韩寒、痞子蔡、蓬舟、Xing组成的这个文坛外高手群落,共同之处除白烨总结的那些外,我想再添几点:都是聪明人,绝顶聪明,看待事物头脑永远清醒。喜欢使用一种置身俗世之外、玩世不恭的姿态,经常用这种态度消解爱情和性里面的感性成分,用理性充分解释之。都是高学历,王小波人大毕业,匹兹堡大学硕士,北大讲师;冯唐协和医学院博士、Emory大学MBA;痞子蔡台湾成功大学水利学博士;蓬舟我做知道的只是清华学生;Xing南大物理学博士。不仅高学历(韩寒除外,韩寒不想拿高学历也有点作秀的成分,故意与教育作对)而且几乎都是学理的,对学文的始终怀有藐视。冯唐在《王小波到底有多么伟大》中有云:“中国前辈文章大师为子孙设计职业生涯,无一例外地强调,不要在文字上讨生活,学些经世济民的理科学问。我言听计从,拼命抵制诱惑,不听从心灵召唤,不吃文字饭。所以才能口无遮拦,编辑要一千五百字,我淋漓而下两千字,写完扔给编辑去删节,自己提笔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 因为学理,又置身文科以外,他们思路清晰,观点尖锐。写起小说来也喜欢用理科学识打破文科的放肆抒情啊甜言蜜语啊种种惯性,从不墨守成规,以破坏传统为乐事。而且语言都是顽皮的,比学文的更加充满奇特的想像力,多数想像与所学专业相关,譬如王小波老拿数学物理说事儿,冯唐拿手的比喻句子是医科上的,Xing也是专长物理学。许多精彩的段子让文科人员只好不断地自叹弗如。 他们不是专业作家,写作没有丝毫的负担,信笔所至,无所不至,畅快了读者。但也因为不专业他们的写作总不连贯。王小波和冯唐是时断时续吧,韩寒和痞子蔡还好点,毕竟混成了畅销书作家,蓬舟和Xing现在估计都放弃文学了,多年一直没见着新作品,甚至大家都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姓名。Xing最可惜了,他的文字瑰丽无匹,不再写了是读者的损失。举个例子瞧瞧,大伙一定读过:

远远地看见她在路灯下披着我的夹克等我,我心头泛起一阵酸甜苦辣:薛怡然啊薛怡然,你会这么等我吗?等我跑到她面前,我突然变成一尊烧了几百遍埋了几千年的秦俑,过了足有一个世纪我的喉咙里才冒了一个泡: “是你?” 你当然知道她是谁。在未来奇异的生命中和汹涌的岁月里,在滚滚而来的万丈红尘里,在那些寒冷悲伤平静欢欣的时刻,我都能感觉到一个和泪而笑的温柔女子,在我心灵最深处的微光下等我。 这是耶稣他爸的安排,也是我存在的证据。是的,她是薛怡然。

继续摘录。《原发性爱情细胞再生障碍及继发性爱觉神经麻痹综合症》:

不过埋隐患的时候我是打心眼里往外高兴的。一般每天吃晚饭以前小剪子就过来找我,如果天气热,她会在来之前洗一下头,这样我俩见面接吻的时候她的长发还是湿湿的,散发着清香的苹果味,虽然我知道那只是化学试剂的残留,可还是喜欢闻,闻她的头发是我一天中最愉快的事情,只有睡前用热水烫脚才差可比拟。我闻她头发的时候她的脸贴着我的脖颈,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与我的衬衣领子打打照面,她说那是酸的,令她想起豆汁,不过还好,她喜欢喝豆汁。考虑到她有洁癖,她这样宽容的比喻让我非常感激。 酸臭的我揽着一个苹果香的女生手持饭盆走在通向食堂的路上,这个镜头长久地刻在我的脑子里。奇怪的是这个镜头中我和小剪子两个都是背影,夕阳透过宿舍楼边高大白杨的叶缝投射到我们的身上,斑斑驳驳摇曳不定。按理我是不可能从这样一个角度观察到自己的背影的,这只能是一个跟在我们身后的摄影师的角度,我思考了很久才意识到这也是我的怪病的一种症状,于是把它记录在自己的病史里,与许许多多其他症状一起。

《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结尾:

给你一万年,你能用自己一块块坚硬的骨骼和着满腔鲜红的热血,为你心中那块柔不可及的领地建起一道巍峨的城墙吗?给你一秒钟,你能炸毁这道城墙,将心中沟壑纵横的伤痕都夷为平地,回到沧海连着苍穹、海藻缠着水母的混沌初开吗?你能选择生在此世而不是彼世,爱这个而不是那个吗?你能象随身听一样把童年挂在腰间,在渐弱的忧伤中再次自动翻转吗?你少林寺边哼着日出嵩山坳的牧羊少女呢?你满口袋五彩的弹珠呢?你用文具盒换来的、能发射黄豆粒的、象朱德南昌起义用的驳壳枪呢?你偷偷阅读《生理卫生》最后一章时的面红耳赤呢?你满盛着葡萄美酒的夜光杯呢?你帐下歌舞的美人呢?你还能记得,在午夜醒来,在岁月的微光中平添害怕吗?你还能记得,飘浮在汹涌的时光之流中,一次又一次无端的悸动吗? 我又想起了你,我的朋友,你的笑容像正午阳光下一截热腾腾的烤红薯,温暖而恍惚,亲切而空洞。 怎么就那么遥远呢? 一个月后,我撕掉研究生入学通知书,一头栽进一个名叫社会的大粪坑,其间典当尽了仅剩的自由自尊自信。两年后,我又浑身臭气锈迹斑斑地爬上来,重新回到校园,并发誓,永不踏出校门一步。 深夜,我独自一人坐在灯下,披挂着这尘世间俯仰皆是的寂寞。我知道,黑暗已经攻陷这世间的每一个角落,时间正绕过额头穿过胸膛一泻千里疾行而去,我甚至能清晰地听到它在划过指尖席卷而过时发出的尖锐呼啸声。 我摊开纸,提笔写道:让我从一开始就带上深深的悲欢…… 最后我写道: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 我站起身,快速站起带来的惯性仿佛将灵魂甩离了躯壳,在脑部短暂缺血的恍惚中,只觉百年流于一瞬。然后我一把拗断手中的笔,掷出窗外。 刹那间,我泪流满面。

搞得跟韩寒揭白烨老底那篇似的,不是有意的,刚刚学会给文字换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