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唐《18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

和菜头

冯唐是江湖谈琴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坚决不到江湖论剑里来玩的人,我对这一点印象极为深刻。视所有男人为流氓在我看来是一种普世价值,男人天赋流氓这一观点比人人生而平等更为久远。而身为一个流氓,居然不进入江湖论剑就显得很特别。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中学时学习成绩暴好但是从来不和我们讨论女同学BRA的小白脸班长,这种人会造成人群中暴力倾向的增长。当时我们咬牙切齿地讨论过,决定一拥而上扒了丫裤子用钢尺打到勃起,然后再用游标卡尺测量其直径。

  这种想法很残暴,但也非常青春。青春在我的理解里并非是梦里的天空很大我就躺在你的睫毛下的那种白开水式抒情,青春是动物凶猛,是用钢尺抽打后亮晶晶的红肿,是莫名其妙地兴高采烈转而撕心裂肺最后又悲痛欲绝。傻逼而庄严着,冲动却无能着,激素水平过高后的体能过剩着。很多年后有人羞羞答答地写下:一个人的战争。我看了无语,苍凉地举起满是老茧的右手,似在为曾经的青春召魂,又像是在向往日作别。

  在《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英文名:Given a chick at age 18)之前,冯唐就以一本《万物生长》而著名了。有位在我心目中地位仅次于雅典娜的女士就曾经不止一次向我推荐过那本书,所以我坚决不看。在欣赏文学作品和保持自尊心之间,我只能选择后者。即使因为这样而被姑娘们指责为青春期过长,我也无怨无悔。真正让我伤心的是,在《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封二上有冯唐的照片,而我看了以后不得不承认这孙子比我英俊得多。

  王朔老师写完《看上去很美》以后,就为随后的70年代指引了一条光明大路。在这条还没有成为老红军就开始写回忆录的光荣之路上,奔过《草样年华》,掠过《三年记忆,四年忘却》,现在又有了《十八岁,给我个姑娘》。7万5的印量说明了出版商的信心,而若是你略为留心的话,还可以发现《晃晃悠悠》策划人石涛的一双黑手也赫然出现在封二。据说本书原名叫做《拆》,为了达到严格商业化的目的而改为现在的名字。看见书名的时候,我眼前一黑,只见黑漆漆的教学楼顶上一个兄弟双手撕裆,发出极为惨烈的嚎叫,的确足够冲击力。

  在前言里,冯唐心平气和地解释了“给我一个姑娘”的内在涵义。大概的意思是说请参考《美国往事》中警察付费的那一段,并且庄重承诺在这本书里你所能看见的绝对不是对面大楼顶上晾着白床单起伏中露出四条大腿那么简单。“暴力和色情”,而且是“初次接触”,前言是这么说的。我长久以来一直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那一天暗无星月,黑暗里只有大前门在燃烧。苍凉的声音在仓库的角落响起,我们坐在高高的啤酒箱上,听老流氓给我们讲那过去爬姑娘的故事……

  说到这一点,我觉得冯唐应该对每一位读者心怀愧疚。因为在前言里的POSE是动物凶猛,而等你看完了全书才知道,原来这说的是文青闷骚。闷骚,术语,指有爬姑娘的构思却缺乏爬的实际行动,转而将全付精力寄托在文学上并误导自己相信这是在从事伟大事业其本质和爬毫无关系,但又时时为自身勃起所累的一种轻度精神分裂状态。226页,全书整整226页,始终没有扒下姑娘的裤子来。同志们呐,这是什么?这就是他妈的犯罪啊!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一书以散文的笔触完成了一篇小说,讲述了“我”(也就是文中“秋水”)在青春期的躁动中迷恋一个叫做朱裳的姑娘的故事。作者试图通过自己的描写,生动细致地刻画出一个处于青春期的男孩内心里那种熊熊燃烧的感觉。并通过塑造一群流氓的群像,还原20世纪80年代的时代特点,透过一个少年的眼睛去观察周围的世界。

  全书在中国新时期文学史上罕见地规避了京派文学的痞子腔调,是北京土著写过的关于北京的最不北京的故事。尽管是在讲述一个流氓粗糙锋利的青春,但是字里行间充斥着一种江南士大夫的浪漫温柔情怀,体现了作者对女性的尊重和喜爱。统观全书,冯唐成功地实现了用二锅头酒瓶装上花雕的伟大战略转移,完成了苏东坡《江城子》一词中的未尽之处,开创了70年代残酷青春物语的崭新创作手法,使流行经年的下半身写作重新返回上半身。通过他的努力,使我们再次温习了那个古老而常新的命题:女性之光照亮我们的灵魂,清纯之火引领我们上升。在这个淫乱而堕落的时代里,本书教育了包括和菜头(就是我,也就是笔者,现在流行不说“我”,而要说全称)在内一大批流氓有产青年:

  仅有高潮是不够的!

  生命之裤在于闷骚!

  一人暗恋,全家光荣!

  在一个肉体供应严重过剩,价格一降再降的时代里,搞或者不搞已经不再是问题的关键。我们需要在有搞的硬件和软件的基础之上,坚守不搞的底线,绕过打横幅裸身雪地跪求爱情的直露,深刻体会闷骚带来的点滴感受—围而不打、聚而不歼、引而不发,最后达到举而很久的效果。

  作为一个反革命文学诈骗犯,冯唐卑鄙地没有把本书写出黄色手抄本的效果来供广大群众行房前批判性地观看,而是写成了《浮生六记》的北京现代版。从这一点上看,充分说明了冯唐是一个心里只装着自己,从来没有群众的人。是一个极度自恋、极度自私自利的人,是一个没有摆脱低级趣味的人。

  这也是全书最大缺陷所在:34岁的冯唐写16岁的“秋水”,而且想依靠记忆写出16岁少年当时内心的岩浆迸流,冰火九重天。而一个34岁的老流氓来讲往事,可能就过于平静如水了。至少我没读出燃烧的感觉,没有听到体液烤干后皮肤开裂的声音,闻到空气里绿色生命汁液的腥味。完全和食人医生汉尼拔尔一样,心跳永远80次/分。这种隔膜和疏离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始终是隔着毛玻璃看风景。太平静,太冷静,以至于人物发生了时空扭曲,成为少年哲人,青春的傻逼度不够逼真。

  据说冯唐的下一本小说是《北京北京》,相当于《万物生长》三部曲的最后一部。作为三部曲的第一部,我觉得冯唐可能写错了次序——《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应该放在最后写效果要好些。尘埃落定,往事才能如昨。放不下《北京北京》,结果是《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上用力过大。估计是右手的缘故,我想大家都能理解。

  关于冯唐的青春物语,最后要说的是结尾令我非常震惊。并非是这个结尾做得非常出人意料,而是这个结尾我听说过,在我的高中时代。我甚至怀疑,这个结尾里的故事是整篇小说的缘起。突然间想到,这个故事一定是当时在全国流传。那时候好像有很多个类似的段子,都在学生中辗转传诵。想到这些故事,和当时那种全国性的分享,我突然觉得我又嗅到了些旧时光的味道。

——《冯唐<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 作者:和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