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转瞬的回眸:92年-7月

对影成三人

那一转瞬的回眸:92年-7月

经过了3天昏天暗地的医学基础课考试后,我们在7月炎热的阳光里自由了。很多年以后,我读到冯唐《万物生长》中关于他在协和人体解剖课考试前把10个脚趾关节的英文单词很生猛的记住,然后在拿到卷纸之后立马儿先找到填空,如酒后呕吐般的把10个英文单词添上去的章节时,我会心微笑,因为,我也是硬生生的吞了10个脚趾关节的英文单词,然后呕吐成功,如释重负。当然,除了10个脚趾关节外,我还生吞了大脑灰质中的N个神经核团的英文单词,但由于没在卷纸上找到相关试题,就他妈的算白恶心了一回,没呕吐成功。

那年的7月,我登上了南去的列车,北京在我眼前时,我激动的像当年的红卫兵看到了天安门一样。我一直喜欢北京,就是在若干年后,我成天灰头土脸的骑个破自行车往返于新街口板条头条和协和医院,穿梭于正在扩建的暴土扬尘的平安大街和盖了半截就盖不下去的东方广场时,我仍然喜欢北京。很多年后,我在微微泛起的夜色中慢步走在长安街从西向东的人行道上,我才知道,我喜欢北京是因为那是我去过的第一个陌生的城市。曾经,在这个城市里,除了美院附中,没有一个人认识我,我陶醉于恣意妄为的自由中,我穿着大布衫子和一条破短裤,趿拉着一双破拖鞋,满怀我高贵的精神世界为所欲为。那个夏天,我坐在故宫城墙外的夜色中抽烟,我跑到东单小胡同的酒馆里宿醉不归,我还挤到美院附中的宿舍里睡在他的上铺不肯离去。当然,在白天的阳光里,我基本还装成好孩子多情的欣赏祖国的大好河山和历史文化,我去了长城、去了故宫、去了颐和园、也去了天坛。但在我登上北去的列车回沈阳的夜里,我特别清楚的知道,在北京,我最流连忘返的还是那个在夜色中像个小痞子一样快活着的我自己。

在随后的几年里,我每年数次往返于北京和沈阳之间,每当我在沈阳的校园里迷失的时候,我都千里迢迢的跑到北京或者春天、或者夏天、或者秋天、或者冬天的夜晚里去找回我自己。在随后的第3个北京夏天的一个夜里,我和我的美院附中深情告白、告别我们的初恋时,我对美院附中曾经带给我的美轮美奂的北京夜色中的精神世界仍然心存感念。如果没有他,我现在在公司里肯定是优秀员工,而且在30多岁后仍然充满革命理想和革命激情,但我一定不知道我是谁,我的心在哪里,我的快乐和我的爱能怎样的忘我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