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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这样的书名。
我很欢喜“欢喜”这二字。
普通话里说的“喜欢”到上海话里统统说成“欢喜”。
但,普通话说“喜欢”,或是上海话说“欢喜”,都免不了因泛滥而贬值的俗态。
所以,当且仅当普通话说“欢喜”这二字时,才会有种味道出来。
欢喜,没有欢天喜地那么敲锣打鼓,也没有喜欢喜欢那么坦白直率。
喜欢是一个态度,一种行动。是人对人的指向。
而欢喜,则是一种心情,一种私人的,个体的,独白式地,隐蔽性的感受。
总结以上文字,我喜欢的是“欢喜”这样一种状态。
人何时会处在欢喜这样言不及意的状态下呢?
《最好的时光》里,那三段时光,都曾有默默无语的欢喜时刻。
喜上眉梢,嘴角挂笑,惟独,少了言语。是为欢喜。
那是一种含蓄的,古典的表达情感的方式。
若对一个人有了感情,说喜欢,那是一种宣示。而心中欢喜,那才是有了点爱的滋味在其中。
欢喜欢喜,我欢喜,不及物动词,单只表心中有君的美好。却不在乎,对方是否接收得到这种信息。
欢喜是个体的,是无私的。
欢喜,最适合的情境,恐怕是在暗恋时刻吧。
年纪大了,资格老了,人不再羞于表达感情。心生欢喜的时刻就逐渐减少。
所以,欢喜只适合在青葱时代,含羞地,望一眼,心里就春暖花开万物生长,欢喜,最欢喜时,看来,定是在初初一次的暗恋吧。
冯唐的《欢喜》我不是最欢喜。
停了好多次才继续读得下去。
比起《万物》的构架和《十八岁》的激情,《欢喜》单薄稚嫩许多。处女作像一篇习作,散散地,写来写去写不拢来。好象武侠小说里习得真功的男主角,内力真气在各个穴道里横冲直撞,就是找不到出口。于是便乱了,弱了。
然而文笔还是一流的。
每次看冯唐我就想,今后我有儿子了,就从会说话开始,每天背一首古诗。
冯唐的文字有很明显的节奏。在一口气的语句中,大致是长长长短,长长短,或是长短。总是在最后那句时用短句收尾。说实话,看多了会有点腻。看来这种语式不合我的心跳哈哈。
以前看过苏菲玛索的一部电影。一直忘了名字想不起来很痛苦。一段爱情故事。有滑雪场景的。
很喜欢那部电影。
大概,那部电影里的感觉,就是一种欢喜的感觉吧。
其实,喜欢冯唐的人不必读《欢喜》的。但我很期待有一本写得很好的叫《欢喜》的小说。